疫情影响下经营性房屋租金减免、合同解除及违约责任
壹、受疫情影响房屋无法正常使用,可减免租金 。疫情未影响房屋实际占有使用 ,只是客流减少影响营业收入的,一般不减免租金。如疫情对承租人营业收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出于公平原则 ,可对租金进行适当减免。承租人因疫情或疫情防控措施导致资金周转困难或营业收入明显减少的,不支持出租人解除合同和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的主张 。
贰 、受疫情影响,租客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要求解除租赁合同或减免租金 ,但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情形,并承担相应举证责任。疫情的法律性质及适用规则不可抗力:新冠肺炎疫情符合民法通则中“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 ”的客观情况,属于不可抗力事件。
叁 、政策依据:《关于减免2022年承租国有物业租金的通知》(苏财资〔2022〕3号) 。经营性用房未支付租金的合同解除限制 出租人不得解除合同:经营性用房承租人因疫情未按期支付租金的 ,出租人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承担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肆、其他情形导致的违约:若违约行为既不符合不可抗力,也不符合情势变更的适用条件,则违约方应按照合同的约定和法律的相关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租金的减免问题 商业用房:对于商业用房 ,若受疫情影响房屋无法正常使用,承租人可要求出租人减免房租 。
疫情减租政策是怎样的
壹、重庆关于疫情减免租金的政策主要包括国有房屋租金减免 、民办学校租金减免以及政策执行要求三方面内容。国有房屋租金减免:针对承租国有房屋用于经营且出现困难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施免除上半年3个月房屋租金的政策。这里的国有房屋涵盖国有企业以及政府部门、高校、研究院所等行政事业单位的房屋。
贰、租金减免方式:出租方需对小规模纳税人承租方采取“一免两减半”模式 ,即免收1个月房租 、减半收取2个月房租 。未按规定减免租金的纳税人无法享受房产税减免。房产税减免规则 减免依据:以纳税人实际收取的房租收入为基数计算房产税减免额。
叁、承租非国有房屋用于经营,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导致承租人没有营业收入或者营业收入明显减少,继续按照原租赁合同支付租金对其明显不公平 ,承租人请求减免租金、延长租期或者延期支付租金的,人民法院可以引导当事人参照有关租金减免的政策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 ,根据公平原则变更合同 。
肆 、减租政策直接惠及最终承租人,中间环节不享受减免。此外,虽不在中高风险地区 ,但按防疫要求被封控、停业、征用房屋的最终承租方,或全年经营亏损的最终承租方,也可享受额外3个月租金减免扶持。非国有经营性房屋:政府鼓励出租方通过协商方式主动减免承租方租金,以分担承租方合理损失 。

伍 、疫情减租政策是怎样的 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影响 ,很多中小企业和个体经营者出现严重的经营困难,国家为了减轻经营者的压力,鼓励出租人减免租金 ,并且给予优惠的财税政策。
陆、在疫情下,承租人可通过证明租赁合同存在法定减免条件、适用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原则 、依据合同约定减免情形,与房东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争取减租。

疫情期间房租减免政策是怎么规定的
法律分析:政府关于疫情期间房租减免的规定是:部分省市承租市属及以下国有经营用房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可以减免一个月;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 ,鼓励私人业主为租户减免租金,但不作强制性规定要求 。
针对大型商务楼宇等出租方的政策甘肃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2号)规定,疫情期间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减免一个月以上租金的大型商务楼宇 、商场、市场和产业园区等出租方 ,在免收租金期间,对免收租金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免税期最长不超过3个月。
减免政策:减免房租不直接影响城镇土地使用税缴纳 ,但部分地区(如山东)对为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的出租方,按免租月份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个人所得税免租期处理:个人房东在免租期未取得租金收入,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申报财产租赁所得 。
合同没有特别约定时的减免方式若合同没有特别约定可减免租金的情况,租客可依据“不可抗力”向房东主张减免租金。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条和《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
湖北省疫情期间承包经营规定主要包括中小微企业房租减免政策和商贸流通在营保供企业支持政策两方面。









